乡宁县公安局乡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
乡宁县公安局乡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特设立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面向全县征集非法宗教活动问题和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下列行为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
(二)在公共场所或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印刷、散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宗教出版物的;
(三)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组织、非基督教以堂带点、非市级宗教团体托管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四)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以举办研学旅行、夏(冬)令营、修行营等方式向未成年人传播宗教的;
(五)擅自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
(六)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信息违反相关规定的;
(七)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的;
(八)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的;
(九)利用不属于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开展宗教活动或者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十)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的;
(十一)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的;
(十二)其他非法宗教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7-6822469 或 11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提供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活动特征等关键信息,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2.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3.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乡宁县公安局
乡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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