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有关要求抓住重点,严格履职,严密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
该局一接到命令,立即取消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科室的休假,抽调8名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疫情防控督查组的工作,制定了《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暨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实施方案》,并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业务指导、督查落实、部门配合等一系列的防控工作。同时,1月31日、2月2日、2月4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组先后深入到曲沃县、吉县、襄汾县、安泽县、临汾市动物园,在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对曲沃县奇峰特种动物驯养合作社、吉县管头山保护区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襄汾县丰润农业综合有限公司养殖基地、临汾市动物园、安泽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安泽县防火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询问了在保护、监管、防疫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督查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期间,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搞好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管理。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对违法违规进行野生动物交易、运输的,要依法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市场,涉嫌犯罪的由森林公安进行查处。二是强化野外野生动物的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管控责任制,调整充实管护力量,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等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三是严格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的管理。繁育经营场所要建立野生动物养殖台账,详细记录动物异常情况、处置情况、检疫情况,按规程定时完成场所内的消杀工作。在养殖场入口处设立警示标识,对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殖场所实施封闭隔离,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靠近,发现异常病、死野生动物,第一时间报告并完成无害化处理。严防野生动物在繁育场所的流入、流出,彻底阻断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的病毒从人工繁育场所输出。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养殖、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森林公安深入开展野外执法巡查,及时清除网、套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打击盗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及时向当地森林公安部门提供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线索,进一步织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群防群治网络,打一场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战争。五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告、直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按时将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站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报告监测结果和疫情信息。同时收集筛选管控和督查视频、图片资料,总结典型经验材料,报县(市、区)政府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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