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9月以来,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排污单位履行环境风险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以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持续深入推进环境隐患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重点排查整治焦化、化工、钢铁、铸造企业,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风险物存量大、风险等级高的排污单位。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动将已停产、退出产能的焦化、化工企业作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为保障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市生态环境局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分局对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防控措施,以及已停产、退出的焦化、化工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成立了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并要求各分局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分3个阶段进行,9月5日至10月10日为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0日为督查整改阶段;11月20日至12月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正在对所有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他们重点排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是否到位;风险防控措施管理是否到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是否有专人定期排查;自行排查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将建立排查台账,记录检查内容、检查责任人、责令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情况以及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排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同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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