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及时集中约谈辖区客运企业,为春运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月16日,大张中队在辖区霍东大道、上霍线等路段突击检查客运车辆,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对过往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对车上的防滑链、安全带、灭火器、运行监控等安全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
随后中队组织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召开了辖区客运企业集中约谈会。会上副中队长李华兵首先宣读了大队2020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客运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措施落实,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监督管理,杜绝超员、超速、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中队长周福全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尽量规避交通安全风险。二是要明确要求保安全。包括对驾驶人、车辆的资质要求管理要到位,对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要到位,对路面的动态和静态管控要到位。三是要落实措施,严格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的教育要严,对车辆和人员的入口把关要严,监督监管要严,发现问题查处要严。四是要压实责任。所有人员都要有责任意识,要认真汲取一些事故案例的惨痛教训,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压实,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规避意识,春运交通要保障但更要安全。会后中队长周福全与客运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和集中约谈,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进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为春运期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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