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17时16分,我市第二例新冠肺炎患者马先生拿到了出院复查情况证明,看到“达到解除隔离标准”的字样及盖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红色印章后,他喜出望外,“终于可以回归正常生活了。”至此,我市两例新冠肺炎治愈者全部解除隔离。
“非常开心,这下可以准备上班了。”马先生表示,“感恩党和政府,感谢医院医护人员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治疗。”
据了解,患者马先生是吉县人,今年2月5日至24日在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普通型)。经19天抗病毒、中医中药辨证治疗,病情好转。于2月16日、18日、21日连续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经省专家组会诊、市专家组评估,符合出院标准,于2月24日通知出院。出院后马先生居家隔离,分别于3月9日、23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复查,经过一系列检查,各项指标正常,胸部CT显示肺部病灶吸收。
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症与呼吸科主任李华介绍,3月23日是马先生结束第二个14天隔离期的日子,经过复查,市新冠肺炎专家诊治组召开了第二例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评估会,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随访、复诊和康复工作的通知》,马先生身体康复,健康状况良好,达到解除隔离标准。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刁士琦表示,随着马先生的康复,我市两例新冠肺炎治愈者全部解除隔离,这对全市人民来说是个好消息,对我们负责救治的医护人员来说也非常振奋人心,两位治愈者可以全部回到工作岗位,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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