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监分局党总支坚持“围绕监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监察的原则”,针对分局人少矿多灾害重的实际,实行监察员“一岗双责”制,既是监察执法者又是党建工作者,实现了党建工作和监察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深融合,促进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党建工作和监察业绩量化考核相融合。党建工作和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是新时代的要求,分局面对监察任务重和除党总支书记外没有专职党建工作编制人员的实际,在“一总两支四组”党组织建设框架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使党建责任落实到每位党员,制定并实施了党员积分制考核办法。具体执行是把党员在理论学习、政治纪律、政治站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家庭建设、党建职责履行等进行量化打分,纳入监察业绩量化考核,做到党建工作和监察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充分调动了每名党员做好监察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党建工作和监察执法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增强了党建工作和监察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学习效果和执法效果相融合。分局把学习能力作为保持监察执法激情和工作活力的最重要方式,提出了不学习注定就要落伍的理念,强化监察员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学习、法律法规学习。针对监察任务重、集体学习时间不足的现实,在学习方式上采取集中学习、察员上讲台、学习辅导、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后在餐桌上、在下矿监察途中的车辆上进行讨论和辩论,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做到学习监察两不误。为强化学习效果,分局坚持党总支委成员全年没人讲一次党课,每周下发一次学习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每季度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为检验学习效果,解决学、用“两张皮”的问题,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执法效果检验上,通过文书评查、执法主要指标来评判学习是否到位、掌握是否本领,执法是否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同时把学习和监察执法的内容和过程写成宣传报道稿件也作为检验的指标,检验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写作能力,促进了监察执法更规范、更严格、更精准,将学习效果及时转化为监察执法效果。(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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