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全市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日前,临汾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市四大班子领导赴包联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通知明确,安全生产检查从9月10日开始,在9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集中检查,之后在12月31日前,每月至少赴包联县(市、区)检查1—2次,重点对全市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解决建议进行检查调研,通过市四大班子领导赴包联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促进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了解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帮助县(市、区)摸排整改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为全市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各包联领导要切实把包联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最严肃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严实的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包联领导要紧紧盯住企业自查、县(市、区)排查、检查组检查、专家组巡查四个环节,找差距、找短板、找不足,对工作开展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倒查有关方面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紧盯问题,限期整改。(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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