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汾西县安委会办对汾西县万嘉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警示约谈。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李赵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文红、副局长杨志刚,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琦及车管所、安全科、宣传科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约谈会上,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琦通报了“11.16”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警示教育。
同时,结合公安交警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刘琦深入分析了企业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驾驶人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要求万佳运输有限公司以此为戒,举一反三,严防客运安全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文红对该县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要求万佳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全面整顿,排除安全隐患。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李赵平通报了该县安全生产形势,传达了省、市、县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万佳运输有限公司深刻汲取“11.16”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积极主动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全面深入细致排查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李赵平要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客运违法违规行为。客运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力保障该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万佳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坚决落实各级领导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杜绝客运安全事故发生。(畅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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