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劣质油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认真履职,不放过车用燃油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的任何一个环节,不断加强车用燃油等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行为,助推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
摸清底数,量化任务,实现监管全覆盖。该局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车用燃油等产品(含车用尿素)的生产、销售企业及企业自备油库进行再调查、再摸底,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完善工作台账,重新建立企业数据库。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从3月起,对辖区加油站按每月10%比例抽检,企业自备油库按每月30%比例抽检,实现年度全覆盖;市局综合所对中石化、中石油储备油库按每月30%比例抽检,实现年度全覆盖。与此同时,该局还将对全市加油站、企业自备油库、储备油库按全年5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我市车用燃油等产品质量安全,为蓝天减负、为群众增福。
依法抽检,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行为。该局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抽检,认真填写相关文书、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现场抽样、现场签字、现场封存、现场留存备份等工作,确保每次抽检工作合法有效,并及时给企业送达检验报告。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燃油等产品的企业,要及时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令加油站(点)停业整顿,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高限处罚,有效震慑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燃油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劣质车用油品等产品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公示结果,强化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充分运用抽检结果,在对不合格车用油品等产品批次进行立案查处的同时,把市局监督抽查和县局抽检结果在市局网站公示。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公示,告知消费者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产品。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大力宣传车用燃油质量整治相关政策要求,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督促经营主体严把进货质量关,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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