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4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振旭,副主任王金珍、扈新起、薛凤奎、张安文、李建国、牛少白及秘书长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0名,实际出席4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汾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临汾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市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市长张希亮、乔飞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张玉萍 见习记者 李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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