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7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安文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前往翼城县、曲沃县、浮山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翼城县王庄镇郑庄村、南唐乡云唐村,曲沃县史村镇史村、北董乡下裴庄村,浮山县东张乡南卫村、寨圪塔乡山交村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张安文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强化要素合理配置。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要加强耕地保护和规划,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要注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依托农村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记者 白 洁 刘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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