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先进事迹 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第九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
弘扬先进事迹 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第九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进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凝聚强大社会正能量,10月11日,我市召开第九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对22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渊作出批示。
王渊在批示中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见义勇为工作与文明临汾、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培树先进典型,凝聚社会正气,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传播真善美,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断提升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水平。
会议指出,见义勇为工作承载着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定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见义勇为事业,我市见义勇为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难事故作英勇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卫了国家和人民利益,为推进平安临汾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会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关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大力宣传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有序发展,为我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成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白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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