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5周年,6月29日上午,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2022)》(以下简称《白皮书》)。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县委政法委、县网信办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此次发布会通报了该院五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总体情况及十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悉,这是临汾市首个基层检察院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白皮书》从“公益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工作举措”“典型案例”三大方面,全面回顾了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乡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和成效。
发布会通报指出:
胸怀“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
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宁发展战略,对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聚焦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以办案为重心,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五年来,公益诉讼立案22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4件,民事公益诉讼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2件、磋商函62件。
办案范围集中在法律规定的“4+5”领域内并按照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探索的要求,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174件,新领域英烈纪念设施保护1件、安全生产35件、未成年人保护1件、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3件。
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不断强化办案质效
部署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聚焦煤矸石治理服务高标准保护”、“防治黄河水污染助力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聚焦涉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集中办理了一批较有影响的案件,形成以专项行动推动类案办理,以类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的态势。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最大限度凝聚合力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向党委、政府汇报,不断强化制度保障,推动建立公益诉讼保护大格局。
2018年3月,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中共乡宁县委乡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乡宁建设的意见》文件,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6月,乡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乡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力的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2022年4月,县委常委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要求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强化了公益诉讼制度保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
不断开拓创新,建立公益保护协作机制
建立跨区域联系机制。2020年6月,与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建立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确定了两县检察机关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协作的目标任务、协作范围和协作机制,探索在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线索发现、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经验交流、联合防治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为守护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1年7月,与乡宁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和技术支持、联合专项整治4个方面建立具体协作机制,构建河湖长领导下的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责任部门工作体系。
发布会最后,县检察院对发布的10件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阴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