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预防交通事故发生。3月21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综合科民警深入辖区顺丰、极兔等快递站点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辖区快递行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减少交通隐患提供了有力保障。
3月19日,霍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政府副市长王强、胡文杰等出席会议。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3月18日,由今日农业杂志社在太原市主办的“今日农业·开春论坛”活动中,山西霍州霍山年馍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巍巍荣获“2023年今日农业十大新闻人物”荣誉称号。
3月15日至3月17日,霍州法院打响集中执行“狙击”战,共出动执行干警10人,法警12名,警车6辆,前往15个执行地点,重拳出击围剿“老赖”。 随后,执行干警分别按方案安排的执行路线逐地排查,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刘某某、赵某某拘传回霍州市人民法院。
霍山三月花芬芳,汾水岸畔馍飘香。3月16日,由中国烹饪协会、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山西省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中共霍州市委、霍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山西省财贸轻纺烟草公司、山西交通广播协办的“乐享非遗·面向未来”“霍州杯”黄河流域九省非遗花馍展演在中国年馍之乡隆重举办。
3月15日至17日,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第四届氧吧产业发展大会暨2022年度“中国天然氧吧”媒体推介会传来喜讯,霍州市霍山景区获评“中国天然氧吧”。 会上,霍州市委书记李青雁代表该市接受由中国气象局颁发的“中国天然氧吧”荣誉牌匾,并接受专访。
3月14日,霍州陶唐峪乡党委、政府负责人向市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赠送“倾情帮扶展风采,心系乡村促振兴”锦旗一面,感谢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和高效专业的办事态度。 前段时间,陶唐峪乡双头垣村党支部书记找到乡党委政府反映因天气回温,60亩富硒红薯滞销,需尽快销售,请求组织帮忙,乡党委即刻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发公司联系对接。
为积极构建辖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化解春耕时期突出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5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综合科民警以“春季守护行动”为主题,走进辖区北张村、库拔村、下三教村开展大篷车“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了农村人民群众的身边。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管控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最大限度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月14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一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近期农村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酒、醉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的危害性,并结合春季天气特点,提醒群众乘坐车辆出行时不要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和报废拼装车等存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引导广大村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月13日,第三届全省理论宣讲大赛决赛圆满结束。霍州市参加决赛的选手王丽霞同志在比赛中表现优异,取得二等奖,为该市争得荣誉。
3月15日,来自河南、甘肃、四川、山东、陕西等黄河流域九省的非遗花馍参赛代表云集霍州市,他们将用不同地域特色的花馍作品参加“霍州杯”黄河流域九省非遗花馍展演。 霍州有着“中国年馍之乡”的美誉。
春染大地,生机勃发,又是植树好时节。3月13日,霍州市委书记李青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等市四大班子领导在师庄乡冯南垣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按照全省、市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环境。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3月12日,霍州市召开“如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题调研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占平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3月11日,霍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带领政府办、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卫体局、交运局等部门负责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要从源头上筑牢安全发展基础,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压得更实、工作做得更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副市长靳阳阳、郭惠民、王强一同。
3月9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乔飞鸿在霍州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应急局负责人与霍州市领导张可新、任鹏伟、靳阳阳一同。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交通安全意识,3月8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事故中队民警走进辖区小花盛开幼儿园,为小朋友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活动中,民警根据幼儿园孩子们的年龄特点,利用制作的PPT课件,以浅显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交通信号灯、人行道标志线、“斑马线”的作用,给孩子们讲解怎样安全过马路,认识斑马线,并对“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等内容做重点讲述。
在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霍州发电厂保卫部职工卫生所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以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 爱心义诊护健康 “王师傅来坐下给你量个血压”;“郭师傅,咱们卫生所开通门诊统筹工作了,今后在门诊购药可以直接报销,在职职工一年可报1800元退休职工可报2000元;有慢病的额度用完后门诊购药也可以报销”;“小刘这是甲流和诺如病毒的健康知识和预防措施,近期儿童多发尤其要防止心肌炎并发症的发生……”3月3日,医务人员在俱乐部广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医务人员进行了现场详细讲解。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居民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安全带规范使用率和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7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综合科民警深入辖区北兴社区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月7日,霍州市与湖南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活性钙及配套新能源产业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该市名都酒店七楼会议室举行。临汾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鲁清杰,湖南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华改,霍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鹏伟,经开区副主任梁冰出席签约仪式,市政府办、促投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为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张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辖区范村、秦家岭村、源头村,利用流动宣传“大篷车”,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活动中,民警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和春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通过大篷车巡回宣讲、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解答群众交通安全咨询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载、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引深临汾市委“争先、进位、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推动市政府各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按照市委部署,4月2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召开政府组成部门履职承诺报告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引深临汾市委“争先、进位、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推动市政府各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4月25日,由霍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召开政府组成部门履职承诺报告会。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下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等排查检测流程,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防控、保供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现对霍州市疫情防控卡点周边路况等情况进行宣传提示。 根据霍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霍州市辖区共设立疫情防控卡点3处,4月23日8时至24日8时交通流量及检查情况如下: 1、霍州东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770辆次; 2、霍州西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304辆次; 3、国道108线霍灵交界处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13辆次。
4月24日,霍州市委书记李青雁带队赴侯马市参观考察城市建设工作,通过考察学习借鉴侯马市在产业发展、城市管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霍州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侯马市委书记吴勇,政府副市长郭建伟、郝文盛陪同。
今年是我国“醉驾入刑”实施十一周年,为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知晓率,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4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李雅庄社区开展“醉驾入刑”及“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以及面对面解答的方式向社区领导、网格员和社区群众详细介绍了安全出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交通知识,着重对酒驾醉驾、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希望网格员发挥平安建设居民群平台广泛宣传,同时号召社区群众在家庭、朋友聚会时,主动提醒和监督亲朋好友酒后不驾车,自觉参与到倡导“拒绝酒驾”公益宣传队伍中来,真正做到安全牢记心中,文明守法出行。
4月23日,霍州市委书记李青雁主持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专题汇报会,回顾总结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对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领导蔡献君、任臻、吕文博、郭惠民等出席会议。
4月21日,在收听收看临汾市委第八十四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后,霍州市立即召开市委第八十四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书记李青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下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等排查检测流程,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防控、保供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现对霍州市疫情防控卡点周边路况等情况进行宣传提示: 根据霍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霍州市辖区共设立疫情防控卡点3处,4月18日8时至19日8时交通流量及检查情况如下: 1、霍州东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284辆次; 2、霍州西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701辆次; 3、国道108线霍灵交界处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237辆次。 霍州公安交警提示: 一、请驾驶人员提前关注疫情防控站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好路线,进入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请减速慢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
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效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4月19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辛置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观堆村、义城村、大沟村借助“大篷车”开展“醉驾入刑”、“一盔一带”和“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全力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活动中,民警在“大篷车”上悬挂宣传横幅,紧密结合春季农村交通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村民讲解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面包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醒村民春耕农忙时,交通安全也不能忘。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下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等排查检测流程,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防控、保供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现对霍州市疫情防控卡点周边路况等情况进行宣传提示: 根据霍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霍州市辖区共设立疫情防控卡点3处,4月18日8时至19日8时交通流量及检查情况如下: 1、霍州东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284辆次; 2、霍州西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701辆次; 3、国道108线霍灵交界处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237辆次。 霍州公安交警提示: 一、请驾驶人员提前关注疫情防控站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好路线,进入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请减速慢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
为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信息和知识更加及时、有效地传递给群众,近日,霍州市大张镇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和移动喇叭进行疫情防控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最新资讯、了解最新政策。 快速发布,全面覆盖。
4月18日,在收听收看临汾市委第八十三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后,霍州市立即召开市委第八十三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 市委书记李青雁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5日晚,霍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主持召开霍州市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汇报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及该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对霍州市当前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市领导刘国平、晋学斌、张发宁、郭惠民、张强强、王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16日,霍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举措,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常委、白龙镇党委书记王昕光,市政府办、应急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
今年是“醉驾入刑”11周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营造“一盔一带”宣传声势,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4月1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走进辖区?社区开展“一盔一带”和“醉驾入刑十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4月13日,霍州市召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临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宋大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切实做好突发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4月13日,霍州市在李曹镇开展疫情防控全流程实战演练。市领导李青雁、张可新、任臻、郭丽华、吕文博、张发宁、靳阳阳、郭惠民、张强强、王强等在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以远程视频指挥的方式对演练进行全程指导。
为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4月7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宣教科、大张中队先后走进辖区大张村、西张村、靳壁村借助大篷车开展“酒驾入刑十一年”、“安全带”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交通安全大篷车”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通过在“大篷车”车体粘贴标语和扩音喇叭滚动播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方式,引起群众的极大兴趣,纷纷驻足观看和聆听。
4月11日,副市长乔飞鸿赴霍州市调研检查包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及霍州市政府负责人参加。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车和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1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白龙中队、宣教科民警以“美丽乡村行”活动为契机,以“一盔一带”、“醉驾入刑十一周年”为主题,先后深入陈村、寺庄村、白龙村为群众送去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中,民警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以及农民群众出行的特点,以发生在身边交通事故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现场宣讲、问答互动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的方式积极宣传“一盔一带”、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农用车及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切实养成“知危险会避危险、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交通践行人,并叮嘱受教育群众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主动提醒和监督亲朋好友在家庭、朋友聚会时酒后不驾车,自觉参与到倡导“拒绝酒驾”公益宣传队伍中来,真正做到安全牢记心中,文明守法出行。
4月12日,霍州市召开4月份安全生产例会,贯彻落实中央、省、临汾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该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市长李青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可新,市政府副市长靳阳阳、郭惠民、张强强、王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高效有序推进防疫工作,4月12日,霍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丽华带领市委宣传部机关全体党员志愿者来到鼓楼街道永新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在鼓楼街道永新社区,郭丽华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社区人员摸排、网格化管理、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022年4月12日,侯马市民王某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侯马市公安局路东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派出所帮自己找回手机。 3月20日,王某某在乘坐滴滴快车时丢失一部手机,遂报警,向路东派出所民警求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全民防拐、打拐、防骗意识,4月12日上午,侯马市公安局在新田广场组织开展防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辖区群众介绍拐卖案例,并向妇女儿童讲解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拐、如何在被拐后自救、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提醒辖区妇女儿童对身边的拐骗、伤害事件提高警惕,鼓励广大辖区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让群众深刻认识防拐、打拐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月11日,临汾市政府副市长乔飞鸿在霍州市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从严从实从细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日常生产作业的每个环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霍州市委书记、市长李青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可新,政府副市长王强同市政府办、应急局等部门负责人一同。
4月11日,临汾市委第一巡察组在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动员会,正式进驻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政治巡察,这是对该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是对霍州经开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也是对霍州经开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创优营商环境,加快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促进。 临汾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常永祥,临汾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史根源以及巡察组成员,霍州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东,霍州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魁东、梁冰出席动员会。
4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霍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郜岽栋主持会议并就全年工作重点及第二季度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根据全省、全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委、临汾市委、霍州市委第七十九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4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了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大队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支部全体委员、科室所队中心负责人。霍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郜岽栋主持会议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2022年3月15日19时7分,霍州交警大队什林中队民警正在夜查酒驾行动,杨**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行至北环路时,被民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说话时有明显酒味,民警随即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杨**被依法予以罚款17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