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新闻 | 我县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全体会议
汾西新闻 | 我县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全体会议
11月15日,我县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尚锋出席会议并讲话,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郑相如,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占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长龙, 各乡镇政法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关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通报)问题线索(案件)工作办法》《山西省政法干警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查处暂行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审议了《汾西县<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征求了全体政法委员对《汾西县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各单位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在学习贯彻落实上持续发力、务求实效,确保《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构建运行顺畅的责任体系。县委政法委要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责任,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十项职责任务”。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扛牢具体责任,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全面加强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三要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制度、各类决策机制,严格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有效落实,让《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各项规定真正“生根发芽”。四要加强教育宣传,有效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条例》宣讲,带动广大政法干警不断提高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使《条例》真正成为全体政法干警的基本常识、工作习惯和职业遵循。五要拓展工作质效,以高水平政法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政法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委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和我县整改方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进一步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督查“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效推动提升政法工作质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汾西、法治汾西,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政法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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