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新闻 | 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汾西新闻 | 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9月5日,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红,副主任苏涛、柴武贵、范宏艺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陈文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文旅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6名,出席18名,符合法定人数。本次常委会共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县旅游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汾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宿顺平同志任职议案及说明;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淇等四名同志任免职议案及说明;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委员辞职事项;汾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免职、接受辞职表决办法(草案)。
表决通过了汾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汾西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县旅游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汾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免职、接受辞职表决办法(草案)及人事任免职、接受辞职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红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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