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新闻 | 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完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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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完成了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巡察反馈。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郑相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长龙,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占元分别参加了本单位巡察反馈。

2024年4月30日以来,县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公安局(延伸巡察县交警大队)、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五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永安镇党委及所属窑铺村、太阳山村、吴家岭村、南梧村、马沟村;佃坪乡党委及所属佃坪村、陈家庄村、留峪村、徐庄村、芦家原村、圪台头村开展了常规巡察,对永安镇神符村开展了“三个一批”重点村专项巡察。本轮巡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准聚焦“国之大者”、“县之要事”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监督,着力发现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力彰显巡视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三个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汾西的有力举措,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夯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紧盯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要以整改为契机,立足职能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强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认账领账,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为实现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巡察反馈期间,县委巡察办对各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了巡察后评估。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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