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5月22日,汾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明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武贵、范宏艺、师永龙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陈文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共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杨完平等两名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汾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免职表决办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汾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汾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汾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免职表决办法(草案)、人事任免职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明军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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