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消防救援大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消防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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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消防公开信

广大城乡居民:

时值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加,加之近期火灾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在此,汾西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时时防范火灾,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全力确保生命安全!

各行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充分认清事故责任和后果。健全并落实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日常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主体责任。

社会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强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工作,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私家车,时刻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通畅,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伍,加强每日消防巡查检查,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农村地区要成立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逃生自救技能。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室内、走道、楼梯间、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停放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积极开展“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的“三清三关”行动,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同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汾西消防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汾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7日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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