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科學防治精准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按照“低風險地區,要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指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對生產經營企業復工的要求,為保障廣大群眾的生活需求,現就零售消費行業恢復營業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便利店、社區小超市、雜貨店、果蔬店、生鮮專賣店、理發店、五金店等生活必需服務類店鋪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盡早盡快開業。
二、所有法人單位要按照《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的通知》和《臨汾市新冠肺炎疫情風險評估分級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對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開展風險自評,對本單位所有市域外人員開展風險評估,掃描臨汾市疫情防控數據管理平台二維碼上傳人員信息,並按照風險評估等級嚴格管理。
三、復工單位員工逐個排查到位。把好單位員工入口關,全面排查所有員工健康情況,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立即報告並督促其到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四、復工單位經營管理到位。要做好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堅持復工前員工個人防護知識培訓,每日監測員工身體狀況,落實場地通風、消毒。從業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提供經營服務,營業場所入口處應配備測溫儀,對進入經營場所的消費者測量體溫,並提示消費者佩戴口罩,對未佩戴口罩或體溫異常者,予以勸阻其進入營業場所。不得組織開展商品促銷、展覽展賣活動。
五、復工單位除遵守本通告規定外,要嚴格遵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規范經營。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行業監管,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對違法違規經營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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