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全縣市場主體2023年度年報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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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做好全縣市場主體2023年度年報公示的通告

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規定,現就做好全縣市場主體2023年度報告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報報送主體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行政審批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均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2023年度報告。

二、年報報送時間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報報送方式

(一)線上報送的三種方式。一是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西)(網址:https://sx.gsxt.gov.cn/index.html)的“企業信息填報”模塊報送﹔二是登錄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s://scjgj.shanxi.gov.cn/),通過首頁的“辦事指南--年報信息填報”模塊報送﹔三是關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站、汾西縣融媒體播放的通告、市場監管部門張貼年報通告、微信群等年報通知。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可以自主選擇一種合適的方式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二)線下報送方式。該種方式僅適用於個體工商戶,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

四、法律責任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應當如實填報年度報告,並對報送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公示年度報告或者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同時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個體工商戶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或者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

同時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特此通告。?

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日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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