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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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規范“跟著悟空游山西”活動期間

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的通告

全縣各旅游景區、交通、住宿、餐飲、娛樂、購物等相關單位:

隨著《黑神話:悟空》的爆火,“跟著悟空游山西”等活動帶動出游需求集中釋放,賓館住宿、飯店餐飲、旅游景點景區等需求量大幅增加,為進一步營造全縣良好消費環境,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價格權益,維護旅游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現通告如下:

一、依法合規經營。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得超標准收費,經營者自主定價的,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價格,加強價格自律,自覺抵制“天價”等不合理價格行為發生,主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二、嚴格明碼標價。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標價要做到真實明確、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履行價格承諾。嚴格執行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的《酒店住宿業價格承諾公示制度》,住宿經營者應當至少提前15日公示擬上調住宿價格信息,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上調住宿價格起止時間、房型范圍及調價幅度等內容,公示的時間至本次調價實際執行結束之日止。價格調整原則上應以同一經營場所公示前一個月的平均成交價作為被比較價格,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等方式,誤導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嚴禁對已生效訂單單方毀約或擅自提價。

四、恪守法律底線。經營者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不得超過政府制定的價格和收費標准,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

五、防范法律風險。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實施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500萬元以下罰款。

六、遵守商業道德。經營者要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商業文化,以義取利,義利相兼,守信踐諾,不斷提升服務品質,打造良好商業口碑,共同打造“臨汾回家游”旅游品牌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實施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予以曝光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我縣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實施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予以曝光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留相關証據,請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2024年8月31日

(責編: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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