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告誡書
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告誡書
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規范2024年國慶期間旅游市場
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書
各旅游相關經營者:
“國慶”將至,“跟著悟空游臨汾”活動持續火爆,帶動旅游消費旺盛,為規范國慶期間旅游市場經營主體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促進我縣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旅游景區
(一)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
(二)嚴禁向消費者捆綁銷售景區觀光車、索道、纜車、游船、保險等費用。
(三)嚴格執行對現役軍人及家屬、消防救援人員、公安民警、烈士遺屬、老人、學生、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減免優惠政策。
二 、住宿酒店
嚴格執行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的《酒店住宿業價 格承諾公示制度》,住宿經營者應當至少提前15日公示擬上
調住宿價格信息,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上調住宿價格起 止時間、房型范圍及調價幅度等內容,公示的時間至本次調 價實際執行結束之日止。價格調整原則上應以同一經營場所 公示前一個月的平均成交價作為被比較價格,不得通過虛假 折價、減價等方式,誤導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
行交易。嚴禁對已生效訂單單方毀約或擅自提價。
三、餐飲飯店、商超、批發零售店及電子商務平台
(一)嚴格明碼標價,做到真是明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餐飲經營者提供紙巾、餐具等需要收費的,須告知消費者並在顯著位置標明價格;有償提供配送等附帶服務的,應對附帶服務進行明碼標價,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及消費金額等信息。
(三)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合理制定價格,防止“天價”“陰陽價,等不合理價格行為發生,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本提醒告誡書發布后,各旅游景區、住宿、餐飲飯店、商超、批發零售等行業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 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歡迎社會各
界參與監督,若發現違法行為,請保留相關証據並及時撥打 12345進行投訴舉報。
汾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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