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冬季供暖期间企业污染排放监管,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与生态环境安全两手抓、两不误,1月13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县第一热源厂开展供暖期环保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热源厂各生产车间,实地查看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供暖保障及污染治理工作的汇报,并仔细查阅污染物排放台账、设施运维记录等相关资料。
县第一热源厂负责人 申建斌:“现在显示器上显示的是二氧化硫28.7mg/m³,氮氧化物是26.1mg/m³,氧含量是9.9%,颗粒物是2.3mg/m³。”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汾西分局执法人员 赵娟娟:“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不能高于35mg/m³,氮氧化物不能高于50mg/m³,颗粒物不能高于10mg/m³,数值符合排放标准,企业做得挺好。经过检查,希望企业以后再接再厉,不仅要保证冬季正常供暖,也要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此次环保执法检查,既精准检验了热源厂供暖期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也进一步压实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筑牢了冬季供暖期间生态安全防线。
编辑:阴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