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法分子伪造山西日报新媒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商函并开展业务推广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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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西日报新媒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陆续接到相关单位联系,了解到有不法分子伪造我公司公章、商函,在临汾地区以我公司名义开展山西日报电子阅报屏业务推广活动,我公司向不法行为人提出严正警告:

  一、上述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伪造我公司公章、盗用及冒用我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二、我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上述不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如行为人继续伪造我公司公章、盗用及冒用我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我公司将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年将至,为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免受不法分子侵害,我公司提示公众:

  一、公众在接洽山西日报电子阅报屏业务时,请务必核实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其出示的有关函件(监督电话:0351-4282528),以防上当受骗。

  二、如公众已遭受侵权,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到上述行为及类似情况,请提高防范意识并及时核实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以防人身财产受损。

  特此声明!

  山西日报新媒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

(责编:阴豪、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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