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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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对我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我矿认真落实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依据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我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2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井田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东部,工业场地位于吉县屯里镇古芦沟村西侧约50m处,西距吉县县城约60km。

  该矿原为吉县明珠煤矿有限公司,井田面积104573km2,生产能力60万吨年,批准开采2号煤层。2009年,由山西焦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晋煤重组办发(2009)87号)为单独保留矿井,生产能力由60万吨/年增加至90万吨/年,名称变更为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2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869号文对《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0.9Mt/a)兼并重组整合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1年6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1019号文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018年7月27日和2019年10月17日,先后两次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20045890),井田面积10.3657km2,批准开采1号、2号煤层,新增了1号可采煤层。

  2019年1月,临汾市煤炭工业局以临煤审发(2019)4号“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号煤层开采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予以批复。

  2021年6月,编制完成了《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9月29日,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函(2021)323号“关于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予以批复。

  2022年7月底,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并于2022年8月2日,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山西焦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竣工、调试情况进行了公示。

  2022年11月9日,明珠煤业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登记编号9114000078104999X7,有效期至2025年5月12日。

  二、验收范围

  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临行审函(2021)323号文件批复的“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临行审函(2021)323号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检查情况,项目环保设施实际建设和落实情况如下:

  1、废气处理设施

  (1)锅炉烟气:主工业广场锅炉房内已有2台燃气锅炉,已安装了低氮燃烧器,采暖期运行,烟囱规格分别为:砖烟囱,高25m,上口直径0.5m;钢烟,高15m,上口直径0.4m。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2)筛分车间:已安装1套集尘+1套布袋除器+18m高排气简。

  (3)无组织废气: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式皮带走廊,转载点设喷淋洒水装置;已有3座原煤简仓,1座全封闭储煤棚、1座全封闭储棚,并在棚内安装了自动喷淋洒水设施。

  2、废水处理

  (1)矿井水:利用现有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0m3/h,采用“调节+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消毒”工艺处理。矿井水经处理后的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10m/h,采用“格栅+调节+厌氧+缺氧+好氧+缺氧+MBR+臭氧接氧化+活性炭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降尘及井下洒水,不外排。

  (3)初期雨水收集:工业场地内已建有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均为550m3,并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切换闸板。

  (4)洗车废水:在洗车机一侧建有4座长X宽高=3.5mX3.5mX3m的蓄水池,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噪声源的特性,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隔声、使用柔性软连接、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各场地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交通噪声采用限速行驶,禁止夜间运输,及时修理、养护道路等措施。声敏感点石瑶店、古芦沟村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鱿酝横痹。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煤研石:研石全部运至吉昌镇玉春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研石场处置。

  污泥:矿井水处理污泥压滤后掺入原煤一并送洗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危险废物:已建有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山西省投资集团九州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5、生态影响调查及恢复措施

  (1)首采区:增加1号煤层后的首采区首采区为二采区,开采2、1+2号煤层,目前未形成沉陷区。

  (2)工程场地:可硬化区域全部进行了硬化,绿化率达20%。

  (3)研石场生态治理:对研石场上游已形成的堆研平台进行了工程完善封场绿化,采用乔草植物措施,树种选用侧柏,草种选用披碱草,增加绿化面积约3.24hm2。对研石场平台截水边沟及两侧排水边沟进行了延伸,与原有截、排水沟衔接,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排水边沟及马道排水沟出水全部进入消力池排入下游沟谷。对研石场北侧山体坡度较陡的区域实施了喷浆护坡工程,治理面积约3200m?。已完成研石场的生态治理工程。

  (4)搬迁村庄遗迹地:井田内楼子沟村和郝家坪村2个村庄搬迁已久,村庄占地范围内除建筑物以外的地方已自然恢复植被,主要是一些本地生长的草种植物,地面建筑物由于村庄宅基地产权问题不能拆除。

  6、原煤全部入洗落实情况

  原煤全部送乡宁县台头顺通洗煤有限公司进行洗选,双方已签订协议。

  7、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于2020年5月26日备案。备案编号:141028-2020-01-L。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3年2月7日一2023年3月6日(20个作日)

  联系人:李暖平

  联系电话:13994040507

  邮箱:304460653@qq.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屯里镇古芦沟村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验收调查报告全文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dTULXWud3MUFe4WzdxNkg

  提取码:571y

  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7日

  附件: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增加1号煤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责编:阴豪、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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