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公安交警首次推出“共享头盔” 共享平安 

山西新闻网>>地市频道>>临汾频道>>法治交通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为宣传鼓励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意识。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首次推出“共享头盔”。

  城市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原因五花八门,有的人忘记戴,有的人觉得戴头盔不舒服或不便携带,有的甚至没有头盔。为了让市民安全出行并养成佩戴头盔的好习惯,民警就想到了设置“便民头盔”供市民体验、借用。借鉴“共享单车”模式,在鼓楼东大街霍州署外路段设置摩托车、非机动车劝导点,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摩托车驾驶人与乘坐人只需要扫码进去在临汾交通安全在线教育小程序进行简单的登记,就能领取使用“共享头盔”。

  “便民头盔”不需要押金和租金,市民借用后,只需在24小时内佩戴自己的头盔前往归还“便民头盔”即可。“便民头盔”不仅方便忘记佩戴头盔的人借用,以保障骑乘人员的出行安全,还能通过交通安全学习和体验佩戴头盔,切实加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提高非机动车主安全头盔配备率、佩戴率。下一步,霍州公安交警将集中警力,科学布置执勤点,加强辖区交通违法现象易发频发重点路口、市区主干道设立“一盔一带”交通违法宣传整治点,对不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处罚”,做到边宣传、边劝导,边劝导、边整治,大力营造“严查、严打、广宣”氛围,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郝华斌)

(责编:阴豪、郝亚红)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