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15000元救助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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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得到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救助危重交通事故伤者,社会救助基金永远先行一公里!

  2022年2月9日,张某某驾驶晋LM8XXJ号车在翼城县翔翼大街与驾驶电动车的李某红发生碰撞,造成李某红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侧三踝骨折,趾骨骨折。

  事故发生后,翼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临汾市道交救助基金中心高度重,迅速对伤员救治工作提出帮助。临汾救助服务站接到通知后,立即找到主治医生详细询问了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并联合医院负责人、交警队紧急召开了协调会,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联手协作,共同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在收集救助基金垫付相关手续后,共计为此起交通事故当中受害者李某红垫付了抢救费15000元。

(责编:阴豪、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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