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警察忙躲避,走近一查是酒驾
看见警察忙躲避,走近一查是酒驾
2月28日,为了深化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措施,汾西公安交巡警在县城西大街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宣传教育和纠正查处行动。16时57分,执勤的交巡警队员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急停靠边,民警顿觉可疑,于是迅速上前查看。这时,驾驶员也急忙下车离开,假装没看见警察过来,但是为时已晚,还是被警察拦住。经酒精快测仪检测,果然喝了酒,于是将其带回大队办案区处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35毫克,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询问,该驾驶人竟然是在农村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到县城中学送孩子上学,自己安全意识淡薄,还对孩子不负责任,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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