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安交警再推进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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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方位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省厅交管局和市公安局领导对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批示指示精神,5月31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会议,再次研究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会议再次集中学习了山西省政府88号文件精神,传达了各级领导批示精神,指出了各地存在的工作短板,分析当前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现状,研判个别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不通、不畅、不实、不细、不精的问题,强调三轮车违法载人对社会的危害性。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曹国刚对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一是“两个不留、三个提高”开展隐患排查。迅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不放过任何因素,不留任何死角、不留任何盲区,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清单式、函告式、提醒式抄告相关单位,督促治理隐患并及时抄报党委政府,列为重大风险推动治理。全市公安交警必须做到思想认识、行动标准和执行效果“三个提高”。

  二是“一个曝光、两个警示”开展宣传教育。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市统一模式。以驻村辅警和两站两员为宣传教育力量,开展美丽乡村行大篷车进村、“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警务云”平台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内公开曝光,严查重处三轮车无证驾、违法载人行为,用老百姓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起到违法人和身边人都受到教育警示。

  三是“三个一批”强化三轮车管理。全市所有三轮车实行达到报废年限的依法强制报废一批,对于新购车辆依法强制登记注册上户一批,不够报废时限且无法注册上户的,乡镇或村委交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要自行备案一批。

  四是农村道路源头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安全隐患存量和发生伤亡事故等综合因素,把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的村庄、国省道沿线村庄、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大的村庄列为一类村,以此类推分为二三四类。要求各县都要根据实际划分类别。一类村每月至少进村巡逻执法、警示教育宣传4次;二类村每月至少进村3次,三类村每月至少进村2次,四类村每月至少进村1次。

  五是坚决打赢“两场战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全市公安交警将优化警务勤务活动,强化路面执法力量,实施“四不两直”督导方式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力争打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歼灭战、三轮车违法载人“清零战”。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编:阴豪、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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