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十处:学办法 促履职能力提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十处:学办法 促履职能力提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工作部署,监察执法十处迅速召集全体监察人员,组织专题会议,对《办法》七章三十五条进行学习研讨,确保《办法》入脑入心,更好指导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学习会议上,事故等级认定部分,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事故分级、伤亡认定、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以及事故等级认定等内容。事故报告部分,全体监察员学习了事故报告应当包含的众多内容,明确了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矿山瞒报、谎报事故举报信息后的做法。事故调查部分,全体监察员学习了事故调查原则、流程及职责和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相关时效及规定。全体监察员还认真学习了《办法》中关于事故现场处置、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评估的相关规定。
会议要求,一是要按照山西局部署要求,把深入认真学习《办法》贯穿在日常,深化对《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确保熟练掌握;二是要严格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三是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严格规范精准执法,不断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四是要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工作能效,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有效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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