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基金永远先行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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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凡是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得到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与时间赛跑,救助危重交通事故伤者,社会救助基金方面表示:永远先行一公里!

  2021年11月21日14时20分,沈某辉驾驶晋MCXX9Z号车在侯马市合欢街南郭马村口与驾驶电动三轮的米某立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米某立受伤,三轮车乘坐人郑某娥受伤。

  事故发生后,侯马交警队和侯马道交救助基金中心高度重,迅速对伤员救治工作提出明确指示。侯马救助服务站接到通知后马上作出部署,探望慰问了此次事故中受伤的伤者及其家人,来到伤者病床前,为他们送去关怀和温暖,在与伤者家属的亲切交谈间,侯马交警队刘海峰同志,侯马救助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司锐锋同志鼓励安抚他们要克服困难,重振精神,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切实帮助伤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希望伤员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随后,找到主治医生详细询问了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并联合医院负责人、交警队紧急召开了协调会,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联手协作,共同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伤员得到及时医治,解决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荆亚军同志积极在医院落实伤者信息,收集相关手续,共计为事故中受害者米某立垫付超五日抢救费49900元,郑某娥超五日抢救费37500元,合计87400元。(毛晋秀)

(责编:阴豪、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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