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 浓浓关爱见真情
事故无情 浓浓关爱见真情
近日,临汾市洪洞县公安交警大队及临汾市道交救助基金中心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了救助,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家属和群众一致赞誉。
2021年11月25日,韩某某驾驶的晋LXXZ10号车在国道108线辛堡村口路段与李某娃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李某娃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临汾市道交救助基金中心立即介入,第一时间前往伤者所在医院,探望慰问了此次事故中受伤的伤者及其家人。公安交警大队王建红及洪洞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杨小飞鼓励安抚伤者及家属要克服困难,重振精神,在了解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后,希望伤员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救治过程中,洪洞县公安局交警队和救助站的两位同志找到了事故伤者的主治医生,在详细询问了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后,会同医院、交警队召开了协调会,迅速启动了“先诊疗,后付费”绿色救助通道,以此确保伤员得到了及时救治。
在此期间,洪洞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杨小飞同志根据政策,积极完备伤者信息和完善相关救助手续,为事故中受害者李某娃垫付了相关医疗抢救费共计14600元。(毛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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