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爱心救助受赞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爱心救助受赞誉
近日,临汾市吉县公安交警大队及临汾市道交救助基金中心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了救助,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家属和当地群众一致赞誉。
2021年11月4日14时30分,张敖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吉县学背后村附近路段处,由于操作不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张敖成胸12椎体爆裂骨折伴截瘫,骨盆骨折,多发腰椎骨折,双侧肋骨骨折,脾挫裂伤等。
事故发生后,吉县交警队和临汾道交救助基金中心高度重,第一时间在医院道交基金负责人高武同志的协调下,前往伤者所在医院,探望慰问了此次事故中受伤的伤者及其家人,来到伤者病床前,为他们送去关怀和温暖,在与伤者家属的亲切交谈间,吉县交警队高忠红同志,临汾救助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荆亚军同志鼓励安抚他们要克服困难,重振精神,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切实帮助伤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希望伤员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随后,找到主治医生详细询问了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并联合医院负责人、交警队紧急召开了协调会,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联手协作,共同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伤员得到及时医治,解决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荆亚军同志积极在医院落实伤者信息,收集相关手续,共计为事故中受害者张敖成垫付前五日抢救费18393元,超五日抢救费45000元,合计633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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