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臨汾代表團舉行分組會議

審議《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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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晚,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臨汾代表團舉行分組會議,審議《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草案)》。

  閆晨曦、陳小洪、李雲峰、黃巍等與代表們一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袁振旭,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代主任楊紅梅,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喬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紅彬等列席。

  審議中,代表們結合實際,暢所欲言,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大家一致表示,汾河是黃河的第二大支流,是山西人民的母親河。制定《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也是貫徹落實省委關於汾河保護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十分必要。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為治理汾河污染、保護和修復生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黨中央關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差距。此次制定《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明確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讓汾河“水量豐起來、水質好起來、風光美起來”的重要指示作為立法宗旨,作為治理汾河污染、恢復汾河美好風光的主線。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在汾河保護工作中的主要責任,規定了汾河保護工作的河(湖)長制、規劃和執法協作機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機制。此外,條例還對汾河流域保護規劃與產業布局、劃定汾河流域重點排污控制區、使汾河水量豐起來、使汾河水質好起來、使汾河風光美起來、保障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張浩)

(責編:陰豪、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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