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范疫情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范疫情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臨汾市有關經營者及單位:
針對當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確保防疫物資、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
二、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憑証並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從重從快處罰,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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