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証還酒后幫酒友代駕 這波操作連交警也“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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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確保元宵佳節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2月15日,汾西公安交警在轄區開展了嚴查酒駕醉駕集中行動。當日下午,一對酒友的奇葩操作讓執勤交警也是“醉了”……

  2月15日15時10分許,汾西公安交警公路巡警中隊在什佃線23公裡處對一輛車牌號碼為晉L***35的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王某某屬於無証駕駛,並且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達71毫克。當執勤交警詢問其為啥無証還敢酒后駕駛時,王某某的回答讓交警目瞪口呆,他指著副駕駛的朋友告訴交警:“我們倆在一起喝酒,他喝多了,我一想不能讓他酒后開車呀,於是我就替他開車了……”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除了王某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要承擔法律責任外,其朋友也將因為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的人駕駛接受處罰。

  民警提醒:喝酒不開車,不僅自己不能開,也不能讓酒后的其他人開,否則害人害己,甚至有可能會構成危險駕駛共犯。如此“哥們義氣”真的要不得!

(責編:陰豪、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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