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交警:拒絕酒駕 不做“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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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01時17分,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正在轄區開展冬季整治行動,楊某炎駕駛晉LM***3小型轎車行駛至興霍路時,看見執勤民警在查處酒駕違法行為,於是便將車輛停駛在路邊等候,民警發現該情況后立即前往盤查,在詢問過程中發現駕駛人楊某炎身上有濃濃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79mg/100mL。最終,楊某炎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証暫扣6個月的處罰。

(責編:陰豪、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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