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高速公路临汾北公司始终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防患意识,严格落实防汛减灾部署要求,各基层站区更是以汛为令、闻讯而动,多措并举应对强降雨过程中的防汛安全隐患,筑牢防汛安全堤坝,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加大道路巡查频次。
近日,临汾北公司聚焦集团公司路域经济推进会部署要求,按照“1145”路域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在闲置土地利用、固废物资处置、种植养殖、绿化美化、创新融合等五大板块再发力,一体推动路域经济开发工作迈出稳步发展的更大步伐。 强化内功,整合资源要素。
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办的“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走进周庄。活动中,宣讲员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案例;并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需佩戴安全头盔,遇到交通事故冷静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则,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有效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7月18日,曲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吉许村,把交通安全送到群众身边。宣传活动中,宣传民警针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薄弱的情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讲“一盔一带”知识以及酒后驾驶、客货混载、乘坐超员超载车辆的严重危害。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近日,曲沃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以群众夏季出行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无证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现象为切入点,结合近年来曲沃县夏季农村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向村民发放宣传单,讲解交通违法带来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安全驾乘机动车。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落实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村庄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群众重点讲解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计算违法成本,引导村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7月20日侯马交警走进风雷社区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面对面向社区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一盔一带”“一老一少”安全理念,并结合当前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形势,提醒大家驾乘机动车必须系好安全带、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做到“戴头盔、靠右行、”。
为做好农村“一老一小”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村重点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侯马交警深入农村开展“一老一小”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重点针对村中的老人、儿童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酒驾醉驾、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醒他们不乘坐违章车辆,认识到安全守法是福,隐患违法是祸的理念,真正做到远离危险,平安出行,针对农村老年人道路交通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深入浅出地剖析事故原因,使老年群众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
为深入践行集团公司降本增效管理理念,保障隧道安全畅通运营。临汾北公司隰县隧道管理站以党建为引领,出实招、干实事、多举措、全方位高效做好隧道运营管理工作。
为有效预防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客运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7月1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安泰运业、交通运业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村庄的田间地头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7月1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辖区辛置村、南下庄村、阴底村开展大篷车“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大篷车巡回宣讲、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标语、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近日,我省连续发布强降雨天气预报,为积极应对防汛抢险等工作,临汾北公司坚持以人民生命财产为中心,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通过强化宣传动员“立足点”、隐患整改“发力点”、应急处置“关键点”,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动员“立足点”。
夏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侯马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紧密结合行动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禁毒“清源断流2022”专项行动,主动出击,对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做到应打尽打。7月7日,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缴获毒品可疑物95.76克。
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7月7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听城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摆放事故警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为他们讲解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农村地区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提醒大家在日常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带动家人和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共同文明参与交通。
为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7月6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借助“大篷车”开展暑期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在充分利用大篷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还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通过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了行车注意事项、道路交通事故如何预防等相关常识,使群众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速行驶、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做到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7月3日,侯马交警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全力攻坚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行动中,大队领导深入路面,现场指挥调度,科学部署警力,严查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进一步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农村群众文明出行和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各村庄“大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们通过宣传阵地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开交通安全宣讲,并结合近期农村典型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教育群众在日常出行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开着“大篷车”“赶大集”宣传交通安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一盔一带”、夏季行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及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并以案说法向其宣传酒驾、醉驾、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其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倡导文明驾驶行为。
为切实提高辖区“一老一少”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助推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农村开展“一老一少,“一盔一带”安全宣传活动,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8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白龙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钰鑫商贸有限公司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首先查看了企业日常管理台账,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对照《货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做好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辖区道路安全通畅。
为落实省厅《关于传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1+6作战图的通知》,切实做好辖区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霍州公安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分别深入辖区春蕾小学、天马思维幼儿园、金色摇篮幼儿园监督检查学校校车安全情况。 12月4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指导员李进、民警李志华分别来到春蕾小学、天马思维幼儿园和金色摇篮幼儿园,对三所学校的四辆校车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8日上午11时左右,霍州公安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李志华、巩康康在东大街巡逻执勤期间,发现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在霍州署附近迷路。 两位民警耐心的对老人进行询问,了解到老人不记得家住那里,只记得家门口有个超市。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7日,乡宁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农村集市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5日早7时10分许,乡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樊家坪转盘附近,一辆半挂车追尾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半挂车司机被困。 接到指令后,警情就是命令,乡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联系消防大队、120急救中心一同赶往事故现场。
冬季寒冷,低温雨雪天气来临,交通安全更为重要。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持续稳定,12月3日上午,乡宁交警大队民警走进乡宁县营里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2月2日上午,雪过天晴,汾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县政府门前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为主题的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汾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琦,副大队长黄元颗,汾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科、安全科、车管所、秩序科、城市中队等民警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当天上午,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美团配送、出租公司、安代驾、广易驾校、市环卫中心五个行业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尧都公安民警带领交通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对现场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面对面劝导,告知行人不文明行为的危险性,进而使交通参与者更好地懂得如何规避和自我防护。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第九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乡宁交警大队民警走进乡宁县第三中学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从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等着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全体师生们重点解读了今年“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内容,通过讲述辖区发生在身边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陋习,将此次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
今年12月2日是全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举行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曲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博君向广大群众阐述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当中,理解支持配合公安交警工作。
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洪洞交警联合洪洞县教科局安全教育中心深入洪洞县东街小学,组织开展了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教活动,给东街小学22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道丰盛的交通安全文化大餐。
12月1日,洪洞交警宣教组一行深入睿博学校,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洪洞交警宣讲员立足“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从一盔一带、安全出行等方面入手,以交流分享的方式,与师生互动,切实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提高交通事故意外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积极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声势,努力营造良好的冬季交通安全氛围。 11月30日,宣教科、什林中队民警走进辖区安泰运业、交通运业客运公司,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1月30日,侯马公安交警走进辖区东高村开展“美丽乡村行 ”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侯马公安交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的方式,重点宣传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两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
11月29日,洪洞交警宣教民警深入农村地区开展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洪洞交警宣教民警通过悬挂条幅、入户普法等方式,与农村群众近距离互动交流,以新近案例现身说法,提升群众的交通事故防控意识,强力提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宣传的群众知晓率。
为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11月27日上午,乡宁交警大队民警积极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农村、扎根农村。 活动中,民警结合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和农村居民实际出行情况,通过“拉家常”、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案例等方式,面对面向村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详细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无证驾驶、超速、酒后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电瓶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结合近期农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一盔一带”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要求,11月27日晚,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组织警力积极开展酒驾醉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为提升快递人员交通安全意识,11月26日,霍州公安交警走进辖区京东、顺丰、圆通等快递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快递员的职业习惯、驾驶特点等,民警向快递员及负责人详细讲解不佩戴头盔、超速行驶、驾车使用手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快递员强调遵守交规的重要性,引导快递员树立“安全头盔就是生命安全盾”的文明交通理念。
11月26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媒体通气会。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就11月以来临汾公安交警严格落实省厅交管局“减量控大”八大行动工作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为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提升霍州公安交警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提升交警的队伍形象,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交警“大练兵”活动。 “大练兵”训练期间,全体参训公安交警练警姿,正警容,练队列,练手势,认真做好每个动作,仔细领会深悟每个要领,一丝不苟地完成每一项训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村地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国第九个“122”主题宣传活动,11月25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退沙村开展“美丽乡村行”、“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与群众、驾驶员面对面交谈、以案说法、散发宣传资料,在村内醒目位置悬挂“九字警句”标语、“三轮车禁止载人”宣传牌等形式开展活动。
近年以来,洪洞交警持续致力于“122”交通品牌宣传,以“七进”、警保劝导站、警务室等为载体,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活动,稳步提升“122”宣传影响力,夯实了交通安全品牌宣传的思想基石。 11月25日,应洪洞县尚智国学幼儿园的邀请,洪洞交警宣传室负责人郭晓伟带领宣教民警,深入该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预热启动2020年“122”主题宣传系列活动,部分幼儿及家长参加宣讲活动。
11月23日,雨加雪天气侵袭汾西县全境,伴随着凛冽的北风,傍晚又开始出现了道路结冰现象。22时20分许,当汾西公安交警公路巡警中队巡逻至府南路望客隆路口时,恰逢一辆陕西牌照的大型客车停放路边,大巴车驾驶人见到警车急忙向交警跑来,询问去灵石县的路怎么走。
“枣林村的乡亲父老们早上好,蒲县交警提醒您,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11月24日,伴着农村大喇叭的广播,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在枣林村开播。 蒲县交警通过宣讲道路交通知识、现场问答互动等方式,向村民们宣讲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农村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以及酒驾、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速、“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村民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养成文明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将当前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引向深入,2020年11月24日,襄汾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召开了“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运管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所所长王志军主持。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助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进一步做好乡宁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11月24日上午,乡宁交警大队召开了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新闻发布会。
11月18日上午,临汾市客运处处长汤晓杰、副处长卫强、临汾市宇丰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旭东、总经理贺宝林及爱心文明车队队员们一同来到临汾市红丝带学校,给这里的孩子们送来面包、太谷饼、酸奶、方便面等物品,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加油鼓劲。 临汾市宇丰出租公司爱心车队成立于2006年9月,队员由20名优秀驾驶员组成。
在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守护少年儿童平安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11月2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张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石鼻小学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前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工作。 宣传活动中,民警作了“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主题讲座。
“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扩大宣传工作辐射范围,乡宁交警大队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精心组织,超前谋划,逐步推进,积极预热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声势,努力营造良好的冬季交通安全氛围。 11月19日,乡宁交警大队民警走进乡宁县杨笃广场,通过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小常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广大群众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乘坐农用车、摩托车多人骑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要清醒认识到冬季行车安全的重要性,使交通法律法规真正入心、入脑,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11月19日,山西省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周菲、临汾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王峰、法工部部长杨湘利等一行6人,在霍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朱泽军、副主席朱欣平、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报省级“工会爱心驿站”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户外职工爱心服务站”是霍州市总工会出资建设、落实省总工会要求、维护户外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便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