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全力预防春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维护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3月23日,侯马交警大队民警进辖区观庄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提高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涉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3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四大队民警走进乐童幼儿园开展预热“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倡议全体师生:“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民警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小朋友们讲解了安全出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指挥手势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并与小朋友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小游戏互动,小朋友积极互动配合,争当交通安全“小达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摩电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和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问题持续开展大整治大曝光行动。 3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上路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反信号灯、非机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辖区前进社区积极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及“一盔一带”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重点工作内容,面向社区居民详细介绍了安全出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交通知识,着重对酒驾醉驾、骑摩托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并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问题做了细致解答,提醒社区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022年3月14日晚20时许,侯马市公安局路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某微信群有人发布一核酸检测呈阳性报告的图片。 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经向出具该报告的医院查询,报告单持有人乔某某系当日在该医院做了核酸,结果为阴性,微信群发布的该核酸检测报告图片系被篡改。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夏季交通安全管理,更好推进“减量控大”工作开展,3月1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张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霍源通旅游客运公司,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首先对客运车辆进出站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查看了客运班车“一日三检”、安全带使用等情况。
2022年2月6日,田某刚驾驶无号牌货车在翼城县东槐线与驾驶电动车的乔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乔某受伤。经翼城县人民医院诊断,乔某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急性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多发性脑挫裂伤、肱骨干骨折等。
2022年02月07日13时30分左右,王某振醉酒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车牌号为上海8545081号“杰宝大王牌”两轮电动车,沿迎春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汾市迎春街兰晶灵门前路段处时,与前方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的蒙某驾驶的晋MJP8XX号“吉普牌”小型客车碰撞,致两车损坏,王某振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之后临汾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配合120急救人员将王某振送至临汾市中心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后,发现王某振身上多处骨折,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各类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氛围。3月14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春潮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文明出行行为,预防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3月10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新建社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把社区负责人和部分职工、居民召集到一起,以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说教及粘贴宣传海报等形式,结合霍州市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社区老人日常出行方式,向社区居民认真、细致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居民如何安全出行、乘车、避让,从日常的交通小处着眼、细处于行,让居民群众将交通安全知识熟记于心,告诫大家摒弃交通陋习,守法知礼,安全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倡导广大居民为营造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贡献。
当前恰逢春耕时节,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百姓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3月10日,侯马交警走进辖区南郭马村开展“美丽乡村行”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民警针对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和“一老一小”群体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讲,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重点针对村民随意横穿马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车辆乱停乱放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教育引导,并结合近期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在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切实增强辖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3月9日乡宁公安交警走进赵院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守护孩子安全,让平安与孩子同行。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每个学生的身边。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得到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与时间赛跑,救助危重交通事故伤者! 2022年2月14日,王某聪驾驶晋LD03XX7号车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孟家庄村路段与驾驶电动车的冯某丑发生碰撞,造成冯某丑受伤。
为积极落实辖区内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切实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3月3日,侯马交警大队车管所、宣教科民警一行深入中和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源头排查及宣传教育工作。
春风破冬寒,正值起航时。近日,临汾北高速全力开启所辖高速沿线机电设施春检工作,全力打造“春检服务”新模式,争当国企改革创新发展先行者,推动信息化建设更好服务和融入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月28日,为了深化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措施,汾西公安交巡警在县城西大街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宣传教育和纠正查处行动。16时57分,执勤的交巡警队员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急停靠边,民警顿觉可疑,于是迅速上前查看。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在第59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临汾北高速充分发挥交通先导作用,汇聚“战疫”正能量。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携带清洁工具,对地方公交站牌进行集中擦洗,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为全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不断提升农村牧区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牧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辛置中队、宣教科民警来到辖区塔底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得到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救助危重交通事故伤者,社会救助基金永远先行一公里! 2022年1月22日,王某驾驶晋LPW7XX号车在襄汾县与驾驶电动车的张某生发生碰撞,造成张某生及电动车乘坐人孔某琴受伤。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得到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救助危重交通事故伤者,社会救助基金永远先行一公里! 2022年2月9日,张某某驾驶晋LM8XXJ号车在翼城县翔翼大街与驾驶电动车的李某红发生碰撞,造成李某红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侧三踝骨折,趾骨骨折。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全体民、辅警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和秩序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规范通行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平安,2月20日,城市中队在开元街开展查纠劝导非机动车、摩托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专项整治活动。 早10时许,在中队长樊海波的带领下,城市中队东城区执勤民警全体出动,依序站在开元街各大路口,现场指挥路面行驶的非机动车、摩托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疫情发生以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社区、主要路口,采取强化源头排查、路面管控、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四强化”“一断三不断”硬核举措,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强化源头排查。
连日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全体民辅警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不分昼夜、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处置工作,全面守护市区群众生命安全。群众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把温暖送到交警身边。
为改变当前公路疫情检查站投入人员多、工作程序繁琐、台账易乱易漏易错、延误时间的低效工作模式,霍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疫情检查站安装固定式热成像体温筛查,增置手持式热成像体温筛查,车牌识别,身份证核验、信息录入等设备, 该设备安装后,凡是经过疫情检查站的驾乘人员通过政府公众号及提前扫描路侧设置的二维码,车辆、人员相关信息会实时上传到智能通道式检查登记系统,并自动生成精准完整的电子台账,车内人员不下车就可自动测量体温,工作人员核验完毕后即可通行。 过往检疫车辆由原来的5—8分钟缩短至不到1分钟,提升了防疫检查工作效率,做到了快速检疫、快速登记、快速放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厅交管局《关于疫情期间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警示通报》精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全市2003年非典防疫期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以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并从四方面着手,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是科学研判业态。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了进一步推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序开展,2月4日下午,乡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军杰和县政府副县长王向辉分别对该县乡韩大桥和光华检测劝返卡点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检查了登记台帐及民警防护装备,对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乡宁县乡韩大桥检测劝返卡点检查时,李军杰要求:一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人员、车辆的劝返解释引导工作;二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尽其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过往车辆检查劝导,做到不漏一车一人;三是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合理安排勤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根据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联防联控工作最新部署,2月3日,乡宁县委书记樊洪平一行莅临乡宁高速西口大石头检疫站、戎子酒庄路口检疫站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详细了解了来往车辆登记,人员体温检测和值班备勤等检查站的防控工作情况,并慰问了坚守在一线的全体民辅警。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2月9日上午,霍州市鑫源储煤负责人前往108国道什林疫情检测点,向坚守在一线的霍州公安交警公路巡警一中队民辅警捐赠了方便面、矿泉水、八宝粥等慰问品,用自己的力量为战斗在一线的交警加油鼓劲,共抗疫情。
2月10日上午,霍州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马国平、副院长王海林等4人带领工作人员将刚刚熬制好的中药送到交警大队,供一线防控民警及工作人员使用。 据悉,药剂方是中医院组织相关专业医生研究讨论,并根据霍州地域特征进行适当增减,组织采购相应药材,加工熬制成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中药汤剂,送往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
为了表达对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基层民警的敬意和关爱,霍州市老传统酒醋坊今日对城市中队一线民警进行慰问,并带来饮料、水、方便面等慰问品予以支持。 企业代表首先表达了对公安交警的崇高敬意,赞扬城市交警不顾危险、坚守一线、履职尽责、忠诚担当,用自己实际行动铸造城市的坚实后盾,同时也表示民警们在干好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个人安全防护,以良好健康的身体状况投入到疫情防控和交通管理工作当中。
疫情当前,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广大市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进入霍州辖区霍州高速东、什林检查点、辛置检查点的检查力度,同时安排警力配合各乡镇、村设置疫情防控交通劝返点, 24小时轮流上岗,对过往车辆及人员进行严密排查,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大队安排部署,大队领导强化一线督导检查,各中队及时调整警力,配合乡镇、村委在若干疫情防控交通劝返点开展工作,做好重点车辆、重点人群的检测、防控、劝返等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月3日,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高岭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检查方式,对霍州市什林和辛置疫情检查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疫情检查站,高岭同志分别听取了负责民警的工作情况汇报。
2月8日,霍州市中环国际影城刘建民总经理来到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捐赠1000个医用口罩、200副一次性手套,向加班加点、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民(辅)警表达了慰问与支持。 刘建民总经理表示: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交警大队民(辅)警始终奋战在防控一线,积极配合拦检,不辞辛苦、坚守岗位,认真检查每一辆车、每一个人。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全市上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部分企业纷纷行动起来,慷慨捐赠了爱心物资,慰问在防控一线执勤的民辅警,为疫情防控献出爱心,贡献力量,充分诠释了疫情无情人间有情的大爱。 2月8日上午,农历元宵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城区车辆通行能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疫情期间,辖区路面车辆较少、各交叉路口红灯等待较长等实际情况,对辖区各个路口信号灯进行“会诊”,提出合理化调整信号灯配时方案及控制策略进行区域性调整。 一是根据信号灯绿损数据,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缩短配时周期,降低路口信号灯绿灯空放时间,提高路口车辆通行效率。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每名党员都是一面鲜红的旗帜,使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执勤防控点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做五个“模范”活动。
近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高岭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检查方式,对襄汾县、曲沃县、洪洞县、尧都区部分疫情检查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将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发放给一线执勤民警。 高岭详细了解了每个检查站检查点勤务安排部署、防护装备配发和使用、进岀车辆管控等工作情况后,对一线参战民警辅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配合交通、卫健部门开展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充分予以肯定,同时提出了表扬。
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及时集中约谈辖区客运企业,为春运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月16日,大张中队在辖区霍东大道、上霍线等路段突击检查客运车辆,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退休老党员、老民警及因公牺牲民(辅)警是霍州交管工作的亲历者和见证着,是大队的宝贵财富。在2020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前,1月16日,大队党总支委员、副大队长吕小环、朱耀平、朱敏、李玉平等同志带领大队工会班子成员一行七人,看望慰问了退休老党员、老民警及因公牺牲民(辅)警家属。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腊月十六)开始,2月18日(正月廿五)结束,节前15天,节后25天,共计40天。是近五年来最早的春运。
春运期间,为让广大旅客出行更温馨、更美好,1月11日临汾西高铁车站派出所联合团市委组成青年志愿者联合体,在临汾西站候车室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期间,他们采取现场写对联、赠福字、画沙画等互动活动,为广大旅客送去了新年的祝福。
去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清零”及路面扬尘治理专项活动,严厉整治查处柴油货车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 在柴油车污染治理上,该局着力开展柴油车排放执法监督检查,下发了《临汾市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公安交警配合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路检路查机制。
记者日前从洪洞县公交公司获悉,该公司运营方式实现了公交智能信息化管理,标志着该公司向正规化、信息化、便捷化服务又迈进了一步。 该公司实行的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是集智能调度系统、IC卡收费、移动支付、智慧公交APP、驾驶员安全预警系统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公交体系,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公交行业智能调度、动态信息采集与发布、安全监控与管理等,实现公司对公交线路、车辆及员工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1月10日,临汾铁路公安处2020年春运安保启动暨警用装备发放仪式在临汾西站举行。该活动旨在为春运一线单位增强装备配备,提高打击防范能力,进一步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凝聚斗志,确保春运平安、有序、温馨。
1月7日,安泽境内受降雪影响,造成道路湿滑,给广大学生上下学带来极大的不便,交通安全风险随之增大。为了确保辖区学生能够平安放假回家,安泽公安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不畏严寒,像往常一样,坚守岗位,在学校门口、路口疏导交通、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为学生站好最后一班护学岗。
2019年11月30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立恒大道设卡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期间,一辆轿车在距离检查点还有百余米的桥洞下突然倒车企图逃跑,交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2020年新年的第一场大雪如期而至,给人间带来美景的同时,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1月7日凌晨0时许,翼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辖区有2辆车4名群众被大雪困住,请求救助。
1月4日凌晨,2020年的第一场大雪如约而来,带给人们湿润空气的同时,也给大家的安全出行造成了隐患。 洪洞交警第一时间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同步发布安全提示短信,双微平台及时播报最新路况,勤务民警全警上路,摸排辖区道路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12月24日夜,汾西公安交警全员出动,兵分多路开展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夜查行动,坚决预防和减少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人民出行平安。 在此次行动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琦带领城市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宣传科、督察室、车管所等部门在城区东部开展集中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