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下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等排查检测流程,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防控、保供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现对霍州市疫情防控卡点周边路况等情况进行宣传提示: 根据霍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霍州市辖区共设立疫情防控卡点3处,4月18日8时至19日8时交通流量及检查情况如下: 1、霍州东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284辆次; 2、霍州西高速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701辆次; 3、国道108线霍灵交界处疫情防控点:检查车辆237辆次。 霍州公安交警提示: 一、请驾驶人员提前关注疫情防控站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好路线,进入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请减速慢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
为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信息和知识更加及时、有效地传递给群众,近日,霍州市大张镇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和移动喇叭进行疫情防控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最新资讯、了解最新政策。 快速发布,全面覆盖。
4月18日,在收听收看临汾市委第八十三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后,霍州市立即召开市委第八十三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 市委书记李青雁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5日晚,霍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主持召开霍州市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汇报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及该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对霍州市当前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市领导刘国平、晋学斌、张发宁、郭惠民、张强强、王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16日,霍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举措,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常委、白龙镇党委书记王昕光,市政府办、应急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
今年是“醉驾入刑”11周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营造“一盔一带”宣传声势,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4月1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走进辖区?社区开展“一盔一带”和“醉驾入刑十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4月13日,霍州市召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临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宋大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切实做好突发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4月13日,霍州市在李曹镇开展疫情防控全流程实战演练。市领导李青雁、张可新、任臻、郭丽华、吕文博、张发宁、靳阳阳、郭惠民、张强强、王强等在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以远程视频指挥的方式对演练进行全程指导。
为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4月7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宣教科、大张中队先后走进辖区大张村、西张村、靳壁村借助大篷车开展“酒驾入刑十一年”、“安全带”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交通安全大篷车”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通过在“大篷车”车体粘贴标语和扩音喇叭滚动播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方式,引起群众的极大兴趣,纷纷驻足观看和聆听。
4月11日,副市长乔飞鸿赴霍州市调研检查包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及霍州市政府负责人参加。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车和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1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白龙中队、宣教科民警以“美丽乡村行”活动为契机,以“一盔一带”、“醉驾入刑十一周年”为主题,先后深入陈村、寺庄村、白龙村为群众送去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中,民警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以及农民群众出行的特点,以发生在身边交通事故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现场宣讲、问答互动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的方式积极宣传“一盔一带”、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农用车及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切实养成“知危险会避危险、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交通践行人,并叮嘱受教育群众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主动提醒和监督亲朋好友在家庭、朋友聚会时酒后不驾车,自觉参与到倡导“拒绝酒驾”公益宣传队伍中来,真正做到安全牢记心中,文明守法出行。
4月12日,霍州市召开4月份安全生产例会,贯彻落实中央、省、临汾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该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市长李青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可新,市政府副市长靳阳阳、郭惠民、张强强、王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高效有序推进防疫工作,4月12日,霍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丽华带领市委宣传部机关全体党员志愿者来到鼓楼街道永新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在鼓楼街道永新社区,郭丽华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社区人员摸排、网格化管理、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022年4月12日,侯马市民王某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侯马市公安局路东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派出所帮自己找回手机。 3月20日,王某某在乘坐滴滴快车时丢失一部手机,遂报警,向路东派出所民警求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全民防拐、打拐、防骗意识,4月12日上午,侯马市公安局在新田广场组织开展防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辖区群众介绍拐卖案例,并向妇女儿童讲解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拐、如何在被拐后自救、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提醒辖区妇女儿童对身边的拐骗、伤害事件提高警惕,鼓励广大辖区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让群众深刻认识防拐、打拐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月11日,临汾市政府副市长乔飞鸿在霍州市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从严从实从细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日常生产作业的每个环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霍州市委书记、市长李青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可新,政府副市长王强同市政府办、应急局等部门负责人一同。
4月11日,临汾市委第一巡察组在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动员会,正式进驻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政治巡察,这是对该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是对霍州经开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也是对霍州经开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创优营商环境,加快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促进。 临汾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常永祥,临汾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史根源以及巡察组成员,霍州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东,霍州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魁东、梁冰出席动员会。
4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霍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郜岽栋主持会议并就全年工作重点及第二季度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根据全省、全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委、临汾市委、霍州市委第七十九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4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了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大队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支部全体委员、科室所队中心负责人。霍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郜岽栋主持会议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2022年3月15日19时7分,霍州交警大队什林中队民警正在夜查酒驾行动,杨**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行至北环路时,被民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说话时有明显酒味,民警随即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杨**被依法予以罚款17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为宣传鼓励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意识。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首次推出“共享头盔”。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辛置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辖区成庄村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全力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屏障,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中,民警利用悬挂标语、张贴海报、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活动,重点向群众详细讲解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