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全力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11月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综合科民警走进段庄村、下马窊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到群众身边。 活动中,民辅警针对秋季农村交通特点,围绕“一盔一带”、拒绝酒驾、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主题,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各类宣传海报,现场给村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和引导村民们在日常出行中要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非法改装车等车辆,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农忙时节,安全不忘,针对农民昼夜抢收,大量农用车集中上路,为预防秋收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11月1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综合科民警深入安家庄、驹沟村,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大篷车下乡”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针对秋收农忙时节车辆增多,驾驶人农忙劳累,出行存在超员超载、人货混装、无证驾驶等交通安全隐患的特点,将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开进村里人群聚集地方,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发传单、贴海报,面对面讲解村民日常出行需要的注意的安全事项,不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把生命安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农村道路环境。
为全面提升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高路域环境质量,临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以属地政府“以克论净”环境整治为依托,突出解决所辖土门连接线环境综合治理难题。 强化思想认识。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出行的文明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日上午,曲沃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当前尧都区有序解除临时静态管理,但美容美发等密闭场所要求暂缓开放,理发难成了站区职工“头”等大事。为了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需求,临汾北公司土门收费站将理发师傅请进收费站为广大职工开展爱心疫剪。
为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公路“打场晒粮”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对辖区主次干道、农村地区实行重点宣传劝导,同时向晒粮群众宣讲占道晒粮的危害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交通环境的影响。
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做好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组织宣传民警走进曲村古镇集市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10月28日10时08分许,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忠祥带领民警在上霍线巡逻至靳壁村门楼口时,一辆黑色三菱牌越野车号牌晋LC3292停到警车左侧,下来一位薛姓女士急忙向民警招手,并口喊“救命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只见驾驶人晋先生浑身抽搐、口吐白沫、意识不清。事不宜迟,看到此情况后,李队长与民警立即驾驶车辆将晋先生紧急送到霍州市中医院诊治。
10月20日,国道108线霍州市寺庄村门楼北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处置,疏散围观群众,配合消防、医护人员抢救伤者。 当天0时45分许,张某亮驾驶半挂车行驶至国道108线霍州市寺庄村门楼北侧路段时,追尾与前方秦某华半挂车,造成张某亮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提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快递企业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道路交、综合科民警走进辖区顺丰、兔喜快递公司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根据快递员主要以摩托车、电动车为交通工具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交通安全出行知识,详细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骑车期间接打电话、随意变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为深入开展联网收费稽核专项行动,提高全员打逃能力,提升费收堵漏效率,临汾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分公司在建机制、提素质、解难题上持续下功夫,加大精准稽核力度,全力防范和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 强化组织领导,在统筹部署上“压担子” 临汾北公司收费机电部多次组织召开收费稽核部署会,分解稽核目标任务,量化稽核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每季度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形成齐心协力、上下联动、你追我赶的稽核工作劲头。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老年人群体的自我防护能力以及交通安全意识,减少涉及老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25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农村老年人娱乐小广场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热情地向老年人分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针对老年人自身存在的体力弱、观察能力弱、反应迟缓等问题,向老年人客观分析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通过列举典型的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就老年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如何安全出行、安全驾乘车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置等交通安全常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广大市民群众: 霍州市滨河南路、滨河北路重新维修后,道路两侧均已施划供非机动车通行的非机动车道,现告知全体市民群众:滨河南路、滨河北路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白天时段(7:00至21:00)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夜间时段(21:00至次日7:00)允许车辆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的前提下沿路沿石靠右顺序停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了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的自觉性,全力预防和遏制涉及校园的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校园出行环境。9月2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综合科民警走进辖区霍东小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
今年以来,临汾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各基层站区围绕路域经济发展目标,聚焦站区实际,开拓思路、主动谋划,不断利用闲置土地发展生态养殖种植产业,大大缩减站区后勤服务保障开支,为路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隰县东收费站遵循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站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山区林业资源优势,探索实施林下养鸡特色产业,主要依靠山区草、虫、树叶等地理优势为鸡提供饲料,节省饲料成本。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侯马市公安局紧盯追逃工作不放松,全方位搜集在逃人员线索,于近日成功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追逃工作再传捷报。 9月22日16时30分,侯马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综合中队民警精心组织、快速出击,在侯马市某厂家属区成功抓获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新绛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嫌疑人余某某(男,26岁,侯马市人)。
为切实提高广大农村朋友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秋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确保秋收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9月2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综合科民警深入到辖区什林村、枣洼村开展了“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全力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农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到群众身边。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为村民们剖析各类乡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大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要规范系好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齐心协力把好农村交通安全“出门关”。
今年以来,临汾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认真践行“降本增效、提升技能、改革创新”工作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聚焦疫情防控、道路养护、提质增效等方面热点难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小发明小创造亮点纷呈、层出不穷,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疫情通道”助力保通保畅。
各行其道 是和谐交通的首要元素 我们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能走别人路 让别人无路可走 在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中 霍州公安交警针对 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进行了整治 现曝光一批该类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各行其道,能有效降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碰撞事故,是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非机动车驾驶员,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就抢占机动车道行驶,方便自己的同时,也要想想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样我们道路才会更加安全、有序、畅通。 生命无返程,驾车需谨慎 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顺道而行,出入平安。
随着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传播,全国多地再次出现感染病例,一批逆行勇士,不惧风险,战斗在疫情防控最前沿,严把输入关口,严防疫情输入传播。然而却有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给疫情防控添乱。
4月15日,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临汾北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开展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公司全体职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全面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车和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1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白龙中队、宣教科民警以“美丽乡村行”活动为契机,以“一盔一带”、“醉驾入刑十一周年”为主题,先后深入陈村、寺庄村、白龙村为群众送去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中,民警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以及农民群众出行的特点,以发生在身边交通事故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现场宣讲、问答互动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的方式积极宣传“一盔一带”、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农用车及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切实养成“知危险会避危险、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交通践行人,并叮嘱受教育群众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主动提醒和监督亲朋好友在家庭、朋友聚会时酒后不驾车,自觉参与到倡导“拒绝酒驾”公益宣传队伍中来,真正做到安全牢记心中,文明守法出行。
2022年4月12日,侯马市民王某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侯马市公安局路东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派出所帮自己找回手机。 3月20日,王某某在乘坐滴滴快车时丢失一部手机,遂报警,向路东派出所民警求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全民防拐、打拐、防骗意识,4月12日上午,侯马市公安局在新田广场组织开展防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辖区群众介绍拐卖案例,并向妇女儿童讲解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拐、如何在被拐后自救、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提醒辖区妇女儿童对身边的拐骗、伤害事件提高警惕,鼓励广大辖区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让群众深刻认识防拐、打拐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霍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郜岽栋主持会议并就全年工作重点及第二季度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根据全省、全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委、临汾市委、霍州市委第七十九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4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了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大队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支部全体委员、科室所队中心负责人。霍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郜岽栋主持会议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2022年3月15日19时7分,霍州交警大队什林中队民警正在夜查酒驾行动,杨**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行至北环路时,被民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说话时有明显酒味,民警随即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杨**被依法予以罚款17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为筑牢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侯马交警大队宣传科和车管所民警一起走进北郭马村开展大篷车“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向群众发放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彩页,结合农村地区群众出行特点,向“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宣讲无牌无证、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诫广大村民坚决抵制农用车载客、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有效增强了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为进一步营造清明节小长假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张中队、宣教科深入李壁村开展“大篷车”“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2022年3月30日9时30分许,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张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赵壁村路段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路边排水沟,三轮车旁躺着一位老太太,表情痛苦,脸色苍白,民警立刻停车,随即下车查看,了解伤情不是很严重后帮忙联系老太太家属,后协同家属将老太太送上车,并用警车为其开道护送,仅用时五分钟就将患病群众安全送达乡卫生所。医生接手后,中队民警返回执勤巡逻。
为扎实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科、什林中队民警深入辖区朱杨庄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在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3月25日,侯马市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502学校,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知识讲座。
为做好春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交通安全意识。3月24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辛置中队、宣教科民警根据春季道路交通管理特点,走进辖区南沟村,开展了“美丽乡村行”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浓厚氛围。
为有效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全力预防春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维护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3月23日,侯马交警大队民警进辖区观庄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提高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涉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3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四大队民警走进乐童幼儿园开展预热“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倡议全体师生:“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民警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小朋友们讲解了安全出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指挥手势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并与小朋友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小游戏互动,小朋友积极互动配合,争当交通安全“小达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摩电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和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问题持续开展大整治大曝光行动。 3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上路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反信号灯、非机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辖区前进社区积极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及“一盔一带”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重点工作内容,面向社区居民详细介绍了安全出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交通知识,着重对酒驾醉驾、骑摩托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并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问题做了细致解答,提醒社区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022年3月14日晚20时许,侯马市公安局路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某微信群有人发布一核酸检测呈阳性报告的图片。 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经向出具该报告的医院查询,报告单持有人乔某某系当日在该医院做了核酸,结果为阴性,微信群发布的该核酸检测报告图片系被篡改。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夏季交通安全管理,更好推进“减量控大”工作开展,3月1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张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霍源通旅游客运公司,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首先对客运车辆进出站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查看了客运班车“一日三检”、安全带使用等情况。
2022年2月6日,田某刚驾驶无号牌货车在翼城县东槐线与驾驶电动车的乔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乔某受伤。经翼城县人民医院诊断,乔某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急性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多发性脑挫裂伤、肱骨干骨折等。
2022年02月07日13时30分左右,王某振醉酒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车牌号为上海8545081号“杰宝大王牌”两轮电动车,沿迎春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汾市迎春街兰晶灵门前路段处时,与前方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的蒙某驾驶的晋MJP8XX号“吉普牌”小型客车碰撞,致两车损坏,王某振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之后临汾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配合120急救人员将王某振送至临汾市中心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后,发现王某振身上多处骨折,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各类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氛围。3月14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春潮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文明出行行为,预防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3月10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新建社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把社区负责人和部分职工、居民召集到一起,以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说教及粘贴宣传海报等形式,结合霍州市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社区老人日常出行方式,向社区居民认真、细致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居民如何安全出行、乘车、避让,从日常的交通小处着眼、细处于行,让居民群众将交通安全知识熟记于心,告诫大家摒弃交通陋习,守法知礼,安全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倡导广大居民为营造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贡献。
当前恰逢春耕时节,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百姓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3月10日,侯马交警走进辖区南郭马村开展“美丽乡村行”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民警针对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和“一老一小”群体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讲,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重点针对村民随意横穿马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车辆乱停乱放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教育引导,并结合近期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在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切实增强辖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3月9日乡宁公安交警走进赵院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守护孩子安全,让平安与孩子同行。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每个学生的身边。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得到及时、快速、高效的救助。与时间赛跑,救助危重交通事故伤者! 2022年2月14日,王某聪驾驶晋LD03XX7号车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孟家庄村路段与驾驶电动车的冯某丑发生碰撞,造成冯某丑受伤。
为积极落实辖区内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切实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3月3日,侯马交警大队车管所、宣教科民警一行深入中和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源头排查及宣传教育工作。
春风破冬寒,正值起航时。近日,临汾北高速全力开启所辖高速沿线机电设施春检工作,全力打造“春检服务”新模式,争当国企改革创新发展先行者,推动信息化建设更好服务和融入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月28日,为了深化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措施,汾西公安交巡警在县城西大街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宣传教育和纠正查处行动。16时57分,执勤的交巡警队员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急停靠边,民警顿觉可疑,于是迅速上前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