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加强重点运输企业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突出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9月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对辖区安泰运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民警针对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预警不到位、企业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客运车辆存在超员、违规载货等风险隐患进行通报。
为加强2022年秋季开学季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提高师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9月3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走进辖区北环路小学、春蕾双语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及校车安全检查活动,给学生们送上贴心的交通安全开学“大礼包”。 在北环路小学,民警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通过播放安全出行警示教育片、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向同学们普及“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引导大家从我做起,骑乘车辆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引导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做一名合格的交通文明参与者。
为做好秋季开学交通安保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9月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抓住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在站好辖区校园“护学岗”、全力疏导交通的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霍州市辛置镇中学,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播放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宣讲课等方式,根据学生走路、骑车、乘车上下学的特点,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结合辖区发生的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安全带、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重要性,让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在路上追逐打闹、闯红灯、路口不礼行等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告诫学生们不要乘坐无证无牌、酒驾、超员等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注意车辆特别是大货车盲区,增强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意外伤害事故发生,9月1日下午,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联合高速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分别来到春潮学校、退沙四中、大张一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和“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安全宣讲活动。 在春潮学校、市四中,民警针对学生的出行时间、出行方式等开展宣讲活动,详细讲解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必备的骑行要求,告诫学生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杜绝乘坐黑车、报废车、超员超载等违法车辆,以及出行时遇到交通危险情况如何紧急避险等安全知识。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意外伤害事故发生,9月1日下午,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联合高速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分别来到春潮学校、退沙四中、大张一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和“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安全宣讲活动。 在春潮学校、市四中,民警针对学生的出行时间、出行方式等开展宣讲活动,详细讲解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必备的骑行要求,告诫学生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杜绝乘坐黑车、报废车、超员超载等违法车辆,以及出行时遇到交通危险情况如何紧急避险等安全知识。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交通安保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9月1日,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住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在站好辖区校园“护学岗”、全力疏导交通的同时,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交通安全宣讲课等方式,根据学生走路、骑车、乘车上下学的特点,围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一盔一带”等内容,结合辖区发生的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安全带、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重要性,让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在路上追逐打闹、闯红灯、路口不礼行等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告诫学生们不要乘坐无证无牌、酒驾、超员等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注意车辆特别是大货车盲区,增强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纵深推进“学习型”警队建设,打造书香四溢的警营文化,涵养宁静致远的高尚情操,9月1日,隰县公安局“书香润警营”读书讲座有幸邀请到张瑞元老前辈莅临授课,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生辉,在家班子成员以及部分民、辅警参加活动。 黄生辉同志对张瑞元老前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其颁发了隰县公安局“警营文化顾问”聘书。
为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8月31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北关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又是一年开学季,暑假的进度条已加载完毕。新的学期,新的起点。
为有效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大篷车”跑起来、交通安全知识“讲起来”,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8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深入白龙村、陈村开展大篷车送安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农村、扎根农村。
为进一步提高中学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出行安全。8月26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走进霍州市第一中学,在操场对正在参加军训的1000余名学生开展了秋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月21日14时30分许,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在霍州市白龙镇寺庄村门楼对面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车将一辆三轮电动车撞倒,有人员被压在车下面。 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
为落实集团纪委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近日,临汾北高速公路公司纪委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及家属开展了“树清廉家风,建清廉家庭”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 召开座谈会,以“谈”悟廉。
近日,临汾西南部隰县、永和境内迎来强降雨天气,临汾北公司隰县隧道管理站立足于“防”、突出于“早”、着眼于“细”、致力于“实”,积极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开展防汛保畅工作,全力护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确保雨季期间隧道安全畅通。 加强预警提示。
为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8月24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走进辖区刘家庄村、义旺村开展了“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宣传中,民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减量控大”专项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重点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互动等方式,向村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农忙时节出行注意事项,教育引导村民驾乘车辆要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农用三轮车不得违法载人等安全知识。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公安机关的最高价值追求。夏季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以来,隰县公安局始终心系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剑指侵犯民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全面建设“清廉国企”部署要求,近日,临汾北高速公路公司纪委围绕政治监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对28个基层单位逐项逐条下发《综合性检查对账销号清单》,积极推动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加强政治建设,抓实政治监督。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22日,临汾北公司环城路产维护站与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联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此次由环城路产维护站与高速交警共同组成的排查小组深入辖区绕城高速与明曲高速,重点对匝道口震荡标线、导向标、标识标牌等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现场沟通并提出整改意见。
按照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工作部署要求,侯马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任务,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全力净化路面行车秩序,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全面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有效防范化解道路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侯马交警大队科学调整勤务模式,以路面为主战场,采用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加大对超员、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一盔一带”、“减量控大”安全守护行动,预防中小学生因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8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宣教科民警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对中小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宣传与劝导活动。 宣传劝导活动中,民警紧抓暑期时间段,针对街面上中小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为,秉持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真实交通事故案例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他们剖析违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后果;同时,对未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学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让他们知晓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执勤民警手把手教授安全头盔的正确戴法,告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对现场查处的中小学生通过联系监护人,签订《青少年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强家长及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022年1月18日18时,侯马市公安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在某家属院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的网上逃犯薛某(男,26岁,侯马市人)。 经查,2020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薛某伙同苏某某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实施诈骗,骗得贷款20万元,随后销声匿迹。
为扎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创新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针对春运期间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突出特点,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东堡村开展春运交通安全进农村宣传活动。 活动中,结合春运路况,返乡人员增多的实际,通过向村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用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语言,与村民亲切交流。
为扎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刚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的素质,让驾校成为传播安全驾驶的主阵地。近日,乡宁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荣乡驾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春运期间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宣传提示工作,为春运交通安全创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根据临汾交警支队部署要求,结合霍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日前,尧都区公安局坚持严管严查,多警种联动,查获三起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
近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深入推进“奋战三个月,全力保平安”行动,紧盯“盗抢骗”等民生案件,强化案发现场勘察信息采集对侦查破案的支撑,多警种协同作战,破获一起砸车玻璃盗窃案。 失盗群众赠送锦旗 2021年11月29日8时许,段店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辖区华康路边有汽车车玻璃被砸,请处警。
为提升居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乡宁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营里社区开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提示了步行、乘车、骑车等参与交通方式应注意的事项,引导大家在日常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近期,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坚持禁毒严打不放松,结合辖区毒品犯罪特点,深挖吸毒人员背后的“零包贩毒”线索,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成功抓获“零包贩毒”犯罪嫌疑人3名。 工作中,禁毒大队按照局党委“奋战三个月,全警保平安”行动部署要求,联合基层派出所、巡警大队等警种,加大查处力度,先后抓获多名吸毒人员,禁毒民警梳理案件线索,顺线排查毒源,针对“零包贩毒”涉毒量小、交易隐蔽的特点,严密排查,布控蹲守,于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初,先后三次实施抓捕行动,抓获毒贩刘某、齐某、田某某。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提高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1月11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滨河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2年1月10日是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当日上午9时,尧都区公安局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迎旗宣誓活动。
1月3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021年12月21日,该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代某某报案称,其于20日凌晨搭乘一辆顺风车,被车上两男子抢走手机,微信、支付宝里的钱被转走。
2022年1月10日,是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隆重举行向警旗宣誓仪式。临汾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王小华同志应邀参加了人民警察节活动,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曹国刚同志带领支队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队中心民警、辅警参加宣誓仪式。
1月10日,临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会清、安全应急部部长刘勇华一行4人,深入临汾北收费站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并看望慰问奋战在一线的职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临汾北收费站上岗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体温测量、外来人员登记、消毒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当天20时15分,闪亮的名字——2021“最美基层民警”发布仪式在北京举行,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振生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授予“最美基层民警”提名奖。
1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举行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迎警旗宣誓仪式。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勇出席仪式并讲话。
近日,全国妇联在京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市检察院榜上有名,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
1月10日是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当日,临汾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的民警面向警旗,重温入警誓词,回首来时路,展望新征程,铭记入警初心。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守法意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专项行动。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召开警风行风座谈会,来自全市的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代表和服务代表参加。 座谈会上,车管所负责人对该所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同时征询参会监督员对车管所工作、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3月31日24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管制区域 市区规划区155km2范围,具体为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国道108线、南外环路(不含)以北。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辛置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辖区成庄村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全力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屏障,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中,民警利用悬挂标语、张贴海报、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活动,重点向群众详细讲解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
为宣传鼓励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意识。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首次推出“共享头盔”。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为,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提升教育培训质量,近日,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开展“两个教育”培训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相关事故案例播放了警示片,从最常见的驾驶陋习和驾驶恶习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旨在增强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珍爱生命的理念。
1月9日下午,临汾土门收费站东站当班班长仇雪蓉在打扫车道卫生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晋LM5***7的货车突然停在收费站内广场上,当时车道并无滞留车辆,赶紧上前询问。 原来,该司机不了解路线,没有做好充足准备,车辆因为长时间行驶没有油了。
为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好霍州市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1月11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许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农”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11日,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美丽乡村行”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疫情期间,冬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1月11日,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商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提高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月6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城市中队宣教科民警深入辖区顺丰快递、申通快递等快递公司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针对快递员驾驶派送车辆的特点,与快递员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为他们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从多角度宣传驾乘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驾车打电话、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危险性。
为切实做好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1月7日,乡宁县交警大队召开疫情防控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推进会。当日下午,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郭昌带领办公室民警一行深入该县西坡检查站督导工作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农民朋友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月8日,乡宁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依托农村宣传栏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在农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汽车驾驶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现场宣传驾驶汽车使用安全带和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讲解了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知识。